某XX電信公司以電話來電,本用戶門號已能再續約,要送續約專用手機給你,注意以下幾點。 1. 先了解續約方式是否有更改續約條款。 2. 手機是什麼型式,全配或簡配。 3. 手機收到隔天不管是否要立即使用記的先打開來先使用七天。 親身經歷~當我接到電信公司來電時,專員通知說該用戶門號,能再辦理續約手機,想說手機已經用了一陣子,就跟專員回應可以,當手機寄來後,因為舊手機還可以使用就沒立即更換使用新手機,過了兩三天後將新手機拿來使用,但是手機無法正常接撥,待機狀況有問題,就撥電話給專員,專員說請把電話拿去門市專員,把手機問題告知門市專員,請門市專員將手機送回請技術專員鑑定,手機是否有問題,如是手機問題立即更換新手機,事後又說貴用戶已超過鑑賞期,不給更換新手機只能走一年保固以維修方式來進行,電話續約一點保障都沒有,還綁約兩年,電信公司說沒辦法更換新手機,因為當手機收到隔天後開始算起七天為鑑賞期,還跟他說我只好打電話給消基會說明此狀況,還很得意的說沒關係,你有需求我們都配合,原來手機是可以用眼睛看,來證明手機是沒問題的,而不是手機開始使用七天之內才為鑑賞期,而是收到手機隔天開始算起七天,電話續約有點走在法律邊緣,所以大家記得如果手機要續約一定要到直營門市作續約動作,不要在相信電話續約來辦理續約,手機只好以保固方式作維修處理。~~~~~~~~~~無奈~~~~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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