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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主: 鱉達人

[快報] 北縣44條河川 下月可望付費垂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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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9-8 16:18:19 | 顯示全部樓層
逆天而行與民爭利終有一報,周縣長來日不長,別忘記3*4月份間會勘中正橋當眾人面的承諾,要蓋永和通台北市的腳踏車專用橋至今未見一個影,現又有此歪理天會處置
發表於 2010-9-8 16:20:01 | 顯示全部樓層
感謝分享訊息
發表於 2010-9-12 11:32:33 | 顯示全部樓層
外來種須帶走與本土魚種有一定相對比就不需要付費,這樣就對了
發表於 2010-9-13 17:45:04 | 顯示全部樓層
這應該不是誰執政的問題
負責規劃的官員不食人間煙火
這麼鳥的想法還拿出來
發表於 2010-11-13 21:02:44 | 顯示全部樓層
收費是OK..重點是誰收??...錢收ㄖ跑去哪...又多1個貪污ㄉ單位ㄇ??錢做ㄖ啥事.是否公開..保育ㄉ人士真ㄉ保育ㄇ??每次開放都被騙..整條河馬上變沒魚..更氣人ㄉ是當地ㄉ小吃還問說你ㄇ要幾斤..便宜賣你@@..聽ㄖ你ㄇ做啥感想??
發表於 2010-11-13 22:25:08 | 顯示全部樓層
重點是魚能吃嗎?
發表於 2010-11-14 10:48:16 | 顯示全部樓層
銀紙看中央正府要不要收啦....
發表於 2010-12-6 22:51:22 | 顯示全部樓層
鱉達人 發表於 2010-5-12 19:58
北縣44條河川 下月可望付費垂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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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搶好了~景氣不好政府專也要a老百姓的血汗錢~哇勒
發表於 2010-12-6 23:14:30 | 顯示全部樓層
收費是還可以接受  但是收的費用如何運用 放魚苗比例佔多重 如果搞到人事費用又佔大頭 那就有點過了  收了釣客的錢你要如何杜絕當地人士的捕撈 不要說沒有  看餐廳就知道
漁獲 應該是魚體限制而不是數量限制
發表於 2011-3-8 15:50:54 | 顯示全部樓層
大自然的東西還要收費...而且護溪本來就要規定 保育類放回溪流很正常
但是非營業地區 位蛇ㄇ可以收費??搶劫喔?
那我也來護一條溪  來釣的都要收錢好了...成本低 又獲利高
發表於 2011-4-11 21:40:40 | 顯示全部樓層
還是對在地的比較有利.
發表於 2011-5-4 18:18:20 | 顯示全部樓層
收來的錢不夠發給負責收費的人的薪水
然後再編預算
這就是政府的做事方法
發表於 2012-1-15 12:49:33 | 顯示全部樓層
不知道後來政府的決策是如何..........
如果釣要錢又在當地人加收清潔費停車又要錢
那我不會想去那種地方了  抵制它............
發表於 2012-2-1 23:07:02 | 顯示全部樓層
比詐騙集團更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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