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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八就是二十三,值得看一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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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3-15 21:54:00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很多事情不必爭,退一步海闊天空

跟客戶爭,爭贏了也是輸 ( 新產品要送樣時你就知道了 )

跟老闆爭,爭贏了也是輸 ( 年底打考績時你就知道了 )

跟老婆爭,爭贏了也是輸 ( 她不理你,你就得 DIY )

跟朋友爭,爭贏了也是輸 ( 搞不好失去一個朋友 )

業界內流傳 2 條守則 :


一) 客戶永遠是對的

二) 客戶如果有錯,請 Follow 第一條



茶葉因沸水才能釋放出深蘊的清香,
生命也只有遭遇一次次挫折,才能留下人生的幽香 ……

懂得時時感恩的人....... 是最幸福的

顏回愛學習,德性又好,是孔子的得意門生。

一天,顏回去街上辦事,見一家布店前圍滿了人。

他上前一問,才知道是買布的跟賣布的發生了糾紛。

只聽買布的大嚷大叫:「三八就是二十三,你為啥要我二十四個錢?」

顏回走到買布的跟前,施一禮說:「這位大哥三八就是二十四,怎麼會是
二十三 呢? 算錯了,不要吵啦。」

買布的仍不服氣,指著顏回的鼻子說:誰請你出來評理的?

你算老幾?要評理只有找孔夫子,錯與 不錯只有他說了算!

走,咱找他評理去!

顏回說:「好。孔夫子若評你錯了怎麼辦?」

買布的說:「評我錯了,輸上我的頭。你錯了呢?」

顏回說 :「評我錯了,輸上我的冠。」

二人打著賭,找到了孔子。

孔子問明了情況,對顏回笑笑說:「三八就是二十三 哪!顏回,你輸啦,
把冠取下來給人家吧!」

顏回從來不跟老師鬥嘴。

他聽孔子評他錯了,就老老實實摘下帽子,交給了買布的。

那人接過帽子,得意地走了。

對孔子的評判,顏回表面上絕對服從,心裡卻想不通。

他認為孔子已老糊塗,便不想再跟孔子學習了。

第二天,顏回就藉故說家中有事,要請假回去。

孔子明白顏回的心事,也不挑破,點頭准了他的假。

顏回臨行前,去跟孔子告別。

孔子要他辦完事即返回,並囑咐他兩句話:「千年古樹莫存身,殺人不明勿動手。」

顏回應聲「 記住了」,便動身往家走。

路上,突然風起雲湧,雷鳴電閃,眼看要下大雨。

顏回鑽進路邊一棵大樹的空樹幹裡,想避避雨。

他猛然記起孔子「千年古樹莫存身」的話,心想,師徒一場,聽他一次話吧,從空樹幹離開。

他剛離開不遠,一個炸雷,把那棵古樹劈個粉碎。

顏回大吃一驚:老師的第一句話應驗啦!難道我還會殺人嗎?

顏回趕到家,已是深夜。

他不想驚動家人,就用隨身佩帶的寶劍,撥開了妻子住室的門栓。

顏回到床前一摸,啊呀呀,南頭睡個人,北頭睡個人!

他怒從心頭起,舉劍正要砍,又想起孔子的第二句話「殺人不明勿動手」。

他點燈一看,床上一頭睡的是妻子,一頭睡的是妹妹 ?

天明,顏回又返去,見了孔子便跪下說:「老師,您那兩句話,救了我、

我妻 和 我妹妹三個人哪!您事前怎麼會知道要發生的事呢?」

孔子把顏回扶起來說: 昨天天氣燥熱,估計會有雷雨,因而就提醒你
『千年古樹莫存身』。你又是帶著氣走的,身上還佩帶著寶劍,而我告誡你『殺人不明勿動手』。

顏回打躬說:「老師料事如神,學生十分敬佩!」

孔子又開導顏回說:「我知道你請假回家是假的,實則以為我老糊塗了,

不願再跟我學習。

你想想 : 我說三八二十三是對的,你輸了,不過輸個冠﹔
我若說三八二十四是對的,他輸了,那可是一條人命啊!

你說 : 冠重要,還是人命重要?」!

顏回恍然大悟,「噗通」跪在孔子面前,說:
「 老師重大義而輕小是小非,學生還以為老師因年高而欠清醒呢。
學生慚愧萬分!」

從這以後,孔子無論去到哪裡,顏回再沒離開過他。

故事讓我想起優克李林有首歌的歌詞 : 如果失去了妳,贏了世界又如何 ?



相同的,有時你爭贏了,你所謂的道,卻可能失去更重要的,

事 總有輕重緩急之分 ,不要為了爭一口氣,而後悔莫及!

評分

參與人數 1威望 +9 魚樂幣 +91 貢獻度 +9 收起 理由
狂刀 + 9 + 91 + 9 言贊~~~~~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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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3-15 22:02:55 | 顯示全部樓層
感謝烽火哥分享!
發表於 2010-3-15 22:03:53 | 顯示全部樓層
感謝分享
發表於 2010-3-15 22:14:01 | 顯示全部樓層
還蠻有道理ㄉ...感謝分享!
發表於 2010-3-15 22:18:03 | 顯示全部樓層
感謝分享...........
發表於 2010-3-15 22:25:54 | 顯示全部樓層
好文章.推一把~~~~~~~~~
發表於 2010-3-15 22:51:10 | 顯示全部樓層
回復 4# 龜山@慶龍@


    你看的懂喔!{:3_84:}
發表於 2010-3-16 01:48:40 | 顯示全部樓層
凡事多想想.退一步海闊天空!
發表於 2010-3-16 02:09:37 | 顯示全部樓層
感謝烽火兄分享.....
那下次一起釣魚別跟我爭大黑鯛
發表於 2010-3-16 04:02:51 | 顯示全部樓層
好棒的文章 推上去~~
發表於 2010-3-16 07:03:37 | 顯示全部樓層
感謝分享........... 感謝分享...........
發表於 2010-3-16 07:24:30 | 顯示全部樓層
讚!一定要頂一個!
發表於 2010-3-16 08:43:38 | 顯示全部樓層
好文章
感謝分享
發表於 2010-3-16 10:35:04 | 顯示全部樓層
真的是一篇很好的文章~~
發表於 2010-3-16 10:48:57 | 顯示全部樓層
3Q 分享ㄌ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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