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話.來說
若有苦要訴..若有冤要伸..若有話要說..您與他都早已有自己的舞台了..又何苦來這裡裝神弄鬼..將一竿子非關係人玩弄得雞飛狗跳???
本文轉載自:『台北市釣魚協會-福壽之家論壇』,福壽之家是一個池釣同好的交流樂園,最專業的福壽(羅非)魚垂釣網站!
http://www.taipeifishing.com 原文地址:
http://www.taipeifishing.com/bbs2/dispbbs.asp?boardid=15&Id=46889 老鴨子 我這個小舞台太小,要公告事項當然得到大舞台才有效,我承認這倒是我的錯,
所以我在用詞上一直跟魚紳道歉,沒錯我隨然匿名但所公告事項樣樣據實。
都帶有證據的,並非(無中生有)。
話又說回來若與次事件無關的人,看了也不會緊張,反倒是有關連的人看了心中自會不安,
兵不厭詐我用的是(打草驚蛇)之計,請問閣下我哪條是針對魚紳站長所言。
魚紳站長是怕事件萬一扯上身,所以才公告我上線的ip,
我若真想搗蛋,每發一篇文章便重新關掉機上盒,從新連線ip便會不同,
如此魚紳站長是抓不到ip比對,
從另一方面假設(假設是不能當證據的)基哥也得罪過魚紳,我跟魚紳也有些過節,
從兵法上來說這是(一石二鳥)之計,更可以(隔岸觀火)何樂不為呢?
你還是沒深入看文章喔!
我曾提到紫微不是我的專長,我喜好研習~孫子兵法與三國演義。
溫家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