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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年內網購百次不取貨 買家:忘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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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7-6-10 20:14:11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三立新聞網   2017年6月8日
新北市一名劉姓女子,半年內陸續向知名美妝網購平台「86小舖」訂貨,次數高達225次,且每次都會指定用超商取貨付款,不過,最後都未取件,此舉讓86小舖憤而提告。對此,新北地檢署認為,劉女訂購商品經超商退回後,商品本身無價值減損,運費、理貨費屬於廠商做生意成本,因此予以劉女不起訴。




86小舖指出,一個會員帳號只能接受2次超商未取貨退貨,若超過次數該帳號便不能再使用,指控劉女自前年11月至去年5月,用了上百個假名在86小舖網路商店申請成為會員,每次皆下單約1千元的商品,並指定超商取貨付款方式,但每次都未取件。
86小舖查覺有異,清查之後發現劉女申請的帳號雖然名字、帳號不同,但使用的密碼卻都一樣,憤而提告。對此,持輕度身心障礙手冊的劉女坦承,自己確實有向86小舖訂貨,但沒取貨是因為沒有收到簡訊通知,「有時候吃藥後,連自己在做什麼都忘了。」
事後,檢方請86小舖出示運費與理貨費支出單據,但86小舖僅表示損失2萬多元,並未提出具體單據,檢方認為,劉女未取貨的訂購商品經超商退回,商品本身無價值減損,運費、理貨費屬於廠商做生意成本,劉女罪嫌不足不起訴。


心得:
太惡劣了難怪賣家會抓狂,不過賣家沒有整理好單據根本沒有勝訴的可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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