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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7-9-20 10:33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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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3 垂釣規則:
● 本4-3魚池每斤魚獲可退10元,每支釣竿退費上限為1000元整,超過部份魚獲還請自行處理
● 入場垂釣者請先至左側福利社開單,開單費為先行預收700元整,如有消費其他項目或提早收竿,請再至福利社辦理退場結帳(多退少補)
● 垂釣未滿5小時者以5小時計,多於5小時者以整天計
● 回魚秤重以5小時為一輪結算一次,待秤畢登記魚入池後,再續釣,以降低魚獲傷亡
● 抓、退魚時,請愛護魚體,勿將魚獲倒在地上任其跳撞挑選魚隻,如有此情形發生,恕本池無法受理退魚
● 為維護良好垂釣品質,本池 鲶魚 需全部回收無法開放抓、退,釣獲 鲶魚 請即放生,讓牠繼續吃池中小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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