晶片護照宣導期將於本年12月31日結束+明年親自辦理
須換護照者快送 |

申請護照擬現場拍照
親自辦理 | 【聯合報╱記者王光慈��台北報導】 | 2009.11.13 05:21 am |
| | 民眾申辦護照將有重大變革!為降低偽造率,爭取歐美更多國家給我免簽證待遇,外交部規畫從明年開始,分階段實施「現拍親辦」申請護照,未來民眾不能再委由旅行社代辦,須親自到領務局或指定機構拍照辦理。
台灣爭取赴美免簽證,美方提出的條件之一,就是增加親辦護照的比率。外交部昨天舉行公聽會,邀請學者及民間業者研討現拍親辦護照可行性。常務次長林永樂表示,依現行法規,民眾申辦護照可委託親屬及旅行社業者代辦,雖然便民,卻也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。
領務局長羅由中指出,台灣每年約有六至七成護照申請案是由旅行社代辦。十四歲以下無身分證兒童,只需憑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就可申辦,美國近來已查獲近百件十四歲以下偽造的中國大陸兒童證件,就是假借中華民國護照申請美簽。
為降低偽造率,外交部規畫採三階段漸進實施現拍親辦護照制。 第一階段是代辦與親辦併行,除現有的台北、台中、高雄及花蓮四點外,初期規畫在每縣市戶政事務所試辦,受理個人親辦案件。 第二階段是完成立法及配套措施後,停止代辦,全面實施親辦制,但此階段暫不需現場拍照。 第三階段則開始現拍親辦申請護照,民眾需在申辦點現場拍照後再遞件辦理。
應邀出席的學者及旅行業者代表多表贊成。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秘書長許高慶說,護照申辦過程嚴謹,可帶動他國給予我免簽待遇,利多於弊。成大教授楊永年建議,外交部要特別注意偏遠地區或有特殊需求人士,提供到府服務。
但照相業者認為,護照現拍將衝擊照相館生意,外交部應建立數位條碼影像系統,讓業者直接上傳外交部,由照相業與外交部共同防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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晶片護照宣導期將於本(98)年12月31日結束,自明(99)年1月1日起護照之規費將有調整,請民眾於年底前儘早申辦(換),以節省費用。 一
政府為反映晶片護照發行所增加之成本,於97年12月26日公告修正「中華民國普通護照規費收費標準」;惟為配合晶片護照之發行,將97年12月29日至98年12月31日訂為晶片護照宣導期,期間各項護照規費維持不變。 鑒於宣導期即將於本(98)年12月31日結束,自明(99)年1月1日起, (一)
一般10年效期、遺失補發及污損換發護照之規費將由現行之新台幣1,200元(國外為美金36元)調整為新台幣1,600元(國外為美金50元); (二)未滿14歲者及男子年滿14歲以上未免除兵役義務或尚未服役者,因其護照效期較短(分別為5年及3年),護照費用維持不變。外交部鼓勵民眾於年底前儘早申辦(換)護照,以節省費用。此外,晶片護照有先進之防偽設計,更具國際公信力,也有助於持照人旅行通關及申請簽證。又為提高我國晶片護照普及率,所持護照非屬97年12月29日後所發行之晶片護照者,無論是否到期或所餘效期長短均可申辦(換)新護照。
為避免申辦人潮大量集中於年底前一兩週,造成大排長龍之不便,外交部將舉辦抽獎活動鼓勵民眾儘量提早辦理。 二凡於本(98)年10月12日至12月18日期間申辦(換)護照者,外交部將每週抽出8名幸運者贈送與護照費用等值之新台幣1,200元禮券。
三另為考量護照設備每日最大作業量及人力限制,同時確保護照品質及審核要求,外交部將自本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期間,限定每日最高收件數如下:外交部領事事務局5,000件、中部辦事處(台中)1,200件、南部辦事處(高雄)1,500件、東部辦事處(花蓮)100件;超過當日限量之申請案,將視情況延後發照。
民眾倘有任何申辦(換)護照之疑問,均可逕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中部、南部、東部辦事處洽詢。相關聯絡方式可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(http://www.boca.gov.tw)查詢,或辦公時間撥打服務電話:02-23432807、02-23432808洽詢。 綜辦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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