鱉達人 發表於 2010-5-12 19:58:05

北縣44條河川 下月可望付費垂釣

北縣44條河川 下月可望付費垂釣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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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╱記者黃福其/板橋報導】
2010.05.12 02:53 am


北縣自91年起有11個鄉鎮市、共44條河川實施封溪護魚政策,縣府認為魚類目前已變多,打算每年6月至10月非魚類繁殖季,開放河川供民眾付費垂釣,昨天在縣政會議中獲得通過,等各鄉鎮市商定河川垂釣區等配套後,送交縣議會審查,若獲通過今年即可實施。 「北縣劃定垂釣區垂釣收費標準」草案規定,每年6月起至10月底開放垂釣,全縣每天限定400名民眾垂釣,垂釣者必須申請許可證,日證300元、二日證500元、月證2500元,65歲以上或身心障民眾則收費減半。 農業局提報開放封溪供垂釣的11鄉鎮市,分別是坪林、雙溪、三峽、淡水、平溪、石碇、烏來、貢寮、三芝、金山、石門,共計44條河川。 農業局說,未來開放垂釣,未滿18歲者須由滿20歲者陪同請證,垂釣僅限「1人1證1竿」,每次只能攜走10條魚(吳郭魚等外來種除外),釣獲保育魚種,必須放回溪流。若未申請許可證卻垂釣,或持證違反規定,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裁處1萬至5萬元罰鍰或撤銷許可證;若蓄意釣保育魚類可裁處6萬至30萬元罰鍰。 農業局指出,北縣91年10月起封溪護魚至今,保育有成,坪林鄉日前即先開放垂釣,為鼓勵觀光休閒與生態保育平衡發展,才研擬收費標準。
環保局長鄧家基指坪林鄉率先開放垂釣,已出現亂丟垃圾情形,新聞處長陳惠敏提醒注意社會對於保育的觀感。縣長周錫瑋因此要求農業局先與11個鄉鎮市商定各河川垂釣區等配套措施後,再送縣議會審查。
【2010/05/12 聯合報】 按看完真是覺得有天理嗎

桃園漁很大 發表於 2010-5-12 20:01:57

權力害人不淺人在做天在看拉

平鎮阿維 發表於 2010-5-12 20:02:40

搶錢喔!!救命ㄚ!!{:5_169:}
感謝分享資訊

百吉 發表於 2010-5-12 20:03:57

中華民國萬萬稅..............{:5_160:}

刺規 發表於 2010-5-12 20:05:21

回復 1# 鱉達人


    300元只能帶走10條魚.還未必能釣到滿意的尺寸.比收費池還搶的兇{:4_135:} {:4_135:} {:4_135:}

觀音ㄚ尼 發表於 2010-5-12 20:11:20

搶匪團~搶匪團~

小蔡 發表於 2010-5-12 20:14:00

著實利用公共財來斂財...可惡.....
且規定嚴苛..好似保護外來魚種來滅絕原生魚種...更絕.....

小巴 發表於 2010-5-12 20:55:55

搶很....................

大{:5_169:}

子進 發表於 2010-5-12 23:33:30

實在是...搶...搶...搶......{:4_138:}

龜山@慶龍@ 發表於 2010-5-13 11:11:18

{:4_123:}賊仔政府!........案尼三次!
案!案!案!.....................{:5_169:}{:5_169:}{:5_169:}

黑哥 發表於 2010-5-14 11:10:16

真是搶劫集團............{:5_158:}{:4_135:}

小胖賢 發表於 2010-5-14 11:18:41

哇靠!北邊走勒!太太太太太....誇張了吧!只能大10條那打龜整麼辦!

frank.chen 發表於 2010-5-14 22:54:13

哈哈哈...手癢了
要收錢ㄛ....

沒事多釣魚 發表於 2010-5-24 22:42:30

沒魚釣 要怪誰勒~~呵呵呵 大家想想吧去溪釣不是留垃圾就是大小通吃 環境是大家的 要有魚可以釣也要有好的環境去維護阿 常常看到別人的魚攏 滿滿的 近看 小苦花 小石斑 魚都沒長大就死了 有魚釣ㄇ 介意成魚再帶回去吧

足愛釣 發表於 2010-5-24 23:40:19

周錫瑋不想再要釣魚者的選票:funk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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